11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以佣金名义列支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8万元。
陈芒(时任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对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以佣金名义列支费用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高巍(时任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副总经理)对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以佣金名义列支费用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王彦东(时任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销售总监)对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以佣金名义列支费用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孟健(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多元行销业务部副总经理)对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负有责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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