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孙秀峰(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行长助理)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上一篇:巴克莱:预计俄罗斯央行和政府会采取口头干预措施以防止卢布进一步贬值
下一篇:光大期货1125热点追踪:欧线跌停,后市有没有做空机会?
市场周评(11.18-11.24):A股各大指数全线收跌,市场持续震荡
国泰基金A500ETF上市以来跑输业绩基准0.05%,位居同类倒数第二
估值高企,美股Q3盈利稳住了吗?
[视频]李强同第二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参展参会企业代表座谈
棉花:补库在即
五大行均实现首笔TLAC债券发行 机构称换手率高交易价值进一步凸显
13天8个涨停,有研新材表示固态电池产品收入占比小,提示风险。
中国银行:全额赎回3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