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鄂组通〔2021〕17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才〔2022〕8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等程序,拟推荐李丽等3人为我校“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候选人,参与省级评选。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李丽 黄锦鹏 龚联梅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6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选如有异议,可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监专办)综合室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电话:027-81973160 人事处
027-81973936 纪委(监专办)综合室
邮箱: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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